(东乌旗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东乌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力达检察长所作的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旗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16年,旗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旗委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