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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待选民制度
发布日期:2020-06-23 来源: 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月第一个周五为代表接待选民日。
二、每月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时,由“草原人大代表之家”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三、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和说明。
四、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由苏木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处理。
五、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要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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