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旗人大常委会机关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或自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习情况进行考勤记载,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而缺席的,按缺勤处理,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评比和年度考核范围。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系统理论;
2、宪法、法律、条例等;
3、人大方面的有关知识;
4、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盟委、盟行署、旗委、旗人民政府有关文件;
5、党报、党刊上的有关文章;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
7、其他有关学习内容。
三、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每阶段的中心内容,运用座谈讨论、辅导讲座等形式精心组织学习,作好学习笔记,适时组织学习交流。一年内每个干部作一次学习中心发言;一年内对干部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四、具体要求
集中学习时不得无故缺席,应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并作好学习记录。